警槍被搶復受傷 自身不保怎安民

影視劇裏,佗槍警員英姿颯爽,威風凜凜,不法分子手到擒來;現實之中,警方常被欺負,幾乎淪為弱勢階層,沙田昨日發生警槍被搶、警員被擊傷事件,再一次將警方的無能軟弱暴露於人前。人們不禁要問,警員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如何懲兇鎮惡,護境安民?

沙田發生一宗家庭糾紛,逆子強迫母親賣樓,還要買醉鬧事,已是令人不堪,更不堪的是,三名警員試圖制服情緒激動的疑犯時,混亂中竟然被搶走佩槍,疑犯連轟三槍,致一名警員中彈受傷,一名警員遭子彈擦傷。五個全副武裝的警員,竟然不敵一名醉漢,連手槍都保不住,簡直令人匪夷所思,這是警方之恥,堪稱國際大笑話。

類似一幕並非孤立個案。記得十多年前,元朗亦有警員在警署門口被搶走佩槍及六發子彈,連帶一部警察通訊器及一條手銬鎖匙也失去,事件曾震驚全城。疑兇受審時,涉事警員曾在庭上公開致歉,坦言事件令警方蒙羞,為親友及同袍帶來痛苦。

經此事件,警方曾檢討佩槍安全手冊,加強防範措施,而在《警察通例》、《程序手冊》中,亦有專門的「使用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等專門章節,相信這是每一位加入警隊者的必修課。事實上,佩槍是警員的終身伴侶,「人槍合一」、「人在槍在」是最基本的要求,本港警方動輒被搶走槍枝或丟槍,執法時遭傷害事件時有發生,戰鬥力如此之差,尷尬的不僅是警隊而已,如果面對訓練有素的歹徒或國際恐怖分子,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唱戲練功如此,警察平時訓練也應該嚴格要求。雖然香港基本上是安全城市,罪案率低於國際平均水平,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平時訓練馬虎,基本功不牢,執法能力必然大打折扣。早前有食肆發生持刀傷人案,疑犯手中持有一柄水果刀而已,大批警員如臨大敵,手騰腳震,神經兮兮,令人不忍卒睹。而數年前佔中事件,警方面對暴力挑釁及言語侮辱,固然可以自我安慰是文明之師,克制容忍,惟在不法分子眼中,這是警方示弱的表現。更不必說旺角暴亂中,警員執法變成被暴徒圍毆,最終受傷的大部分是警員,可謂窩囊之極。

不可不知,近年香港治安問題惡化,除了「違法達義」謬種流傳,不少人視挑戰警方為樂事,南亞兵團肆虐,更令警隊執法面對嚴峻的挑戰,執法的風險陡然上升。老虎不發威,就會被人當病貓,佩槍被搶事件令警方形象雪上加霜,勢必刺激更多人挑戰警方,長此以往,香港淪為無法無天的葛咸城只是遲早的問題。

說到底,打鐵還需自身硬。司法雙重標準,警員執法變犯法的確不幸,令人同情,但警員面對黑惡勢力懦弱無能,自身難保,甚至警黑勾結,也是不爭的事實。當年魯迅對中國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今日港人對警方也是恨鐵不成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