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私影模案:醫生:被告案發時無精神病

【本報訊】十五歲「私影」少女郭惠明於三年前應邀到已婚無業漢家中拍攝時疑遭虐殺致死案,昨在高院續審,青山醫院副顧問醫生陳炤佑醫生繼續作供。他重申,卅七歲被告劉璋輝去年底精神病發並非復發,事實上在囚人士出現精神問題並不罕見,強調被告在案發時並無精神病。控辯雙方舉證完畢,陪審團今天將會聽取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

陳炤佑昨提到,被告自被捕還押後,在小欖神精病治療中心逗留了近三年,當初是因懷疑他有自殘自殺傾向,後來確定他沒有相關問題後,又擔心他因處理人際關係方面較弱而未能適應院所環境,故要持續監察他是否會焦慮。陳強調,被告雖有若干不正常舉動,但視乎其嚴重程度,並未達到被視為精神病徵狀的標準,故此他判斷被告在案發期間,並無精神問題。

事發於一四年十二月八日,死者以兩小時五百元的報酬,應被告邀請到旺角擔任其私影模特兒。她隨被告返回其旺角住所,期間突遭被告以茄汁樽扑頭襲擊,以膠紙纏滿她頭臉,以及用索帶勒緊她的頸。死者死因為窒息,肛門曾被灌酒,直腸內有一個消毒藥水樽蓋。

自辯指犯案時聽到魔鬼聲音

被告承認將她塞進行李篋帶到附近一酒店,在酒店內雖見她已無反應,但仍兩度與她性交肛交,之後回家偕妻晚膳。被告聲稱在翌日早上才確定她已死,將屍體置於紅白藍大袋內並棄於垃圾站。他在自辯時,聲稱犯案時聽到魔鬼的聲音,因精神病患而不能自控。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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