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遺囑有效余彭年百億遺產捐慈善

已故巨星李小龍故居的業主富商余彭年,生前公開宣布在死後會將其一百億元遺產全數捐予慈善,並於一一年立下遺囑,把遺產撥捐以他命名的慈善基金。高院昨在無人反對和律政司同意下,批准余彭年長孫彭志兵的申請,宣布該份遺囑有效。法官表示,遺囑認證案通常都反映人性醜惡一面,親戚和家人會為了遺產你爭我奪,兄弟姊妹會成為陌路人,本案情況卻不同,反映出人性善良一面,余彭年把所有遺產都捐予慈善基金,而其家人也不反對和支持用遺產做善事。法官稱,雖然有人離世不能說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他很樂意處理本案。

終年九十三歲的余彭年,原名彭立珊,早於○九年成立余彭年慈善信託基金,並於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簽署遺囑,把遺產全數撥捐該基金。余彭年於一五年五月二日逝世後,本案申請人彭志兵成為該基金的唯一受託人,並以該身份提出申請,要求法庭確認該份遺囑有效。

李小龍故居業主 簽署時證健康

申請人的律師昨表示,未能提供余彭年的遺產實際價值數額,但估計數以十億元計,當中包括數以千萬元計的現金,以及由不同公司持有的物業,余彭年在簽署遺囑時有見證人在場,當日簽署遺囑前也接受了醫生的身體檢查,證明他當時的健康和精神狀況良好,他還把自己的健康當作是說笑的話題,律師也有向他解釋遺囑的內容。

申請人的律師稱,本案原本可用簡易方式處理,但因余彭年要把遺產捐予慈善,律政司有需要介入及向遺產承辦處存檔「知會備忘」。律政司曾向申請人查詢,並確保一切就緒,包括成立管理該慈善基金的委員會,最終才同意法庭確認該份遺囑。

准遺產支付長孫及律政司訟費

法官指,呈堂文件顯示,余彭年的遺囑是妥為簽立,他當時精神健全,並且知道和同意遺囑內容,法庭在沒有絲毫疑慮的情況下頒令,包括宣布該份遺囑有效、把遺囑認證書授予給申請人,以及撤銷與余彭年遺產有關所有「知會備忘」。

申請人和律政司合共要求交出約一百八十五萬元訟費,法官稱,該些訟費都是有需要的支出,與余遺產相比,也算合理,故批准用余彭年的遺產支付該些訟費。

案件編號:HCAP 3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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