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在內的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日在高院續審。警察機動部隊指揮官莫慶榮警司繼續作供,形容當晚的示威者是暴徒,他指至凌晨四時許,暴徒在山東街突然向警方防線發動攻擊,瘋狂地向警員掟磚,由於磚頭數量眾多,警方只能將防線退後,但暴徒仍不罷休繼續施襲,他退後期間右膊後方亦被兩次掟中。
莫慶榮供稱,案發的年初二凌晨二時許,他收到消息有警員在亞皆老街開槍,他立即指揮警方防線推至亞皆老街,由於發生開槍事件,現場情況混亂,他需點算人手作調配。至二時半,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近惠豐中心有群眾聚集,他目測大概七百人,群眾堵塞了作為主要道路的彌敦道南北行線。他遂指揮機動部隊警員,試圖將霸佔馬路的人推上行人路,以及移除擺放在馬路的垃圾桶、巴士站欄杆、石躉等雜物。
然而,期間警方遇到激烈反抗,有人向警掟硬物及磚頭,有人放火。莫憶述至凌晨三時半,他與幾名指揮官商討後,認為暴徒不能往南擴散至油麻地及尖沙咀,否則範圍太大更難控制,他遂帶機動部隊警員,沿砵蘭街南下至登打士街,組織另一防線向豉油街及山東街方向往北推進。
至凌晨四時,警方防線推至山東街位置,暴徒突向警方發動攻擊,瘋狂地向警員掟磚,由於磚頭及暴徒眾多,警方只能將防線退後,但暴徒不罷休,繼續施襲,莫在退後過程中,右膊後方亦被兩次掟中。警方防線其後退至奶路臣街重新部署,凌晨約五至六時,警方增派人手到旺角後,情況始逐漸受控。
庭上播放多段新聞影片,拍攝到梁天琦在亞皆老街拋起垃圾桶,用腳踢倒地的交通警;此外,當晚凌晨約三時,電視台影到有大型回收箱及垃圾桶阻塞彌敦道,馬路上有雜物起火,有示威者指罵及遮擋攝影師拍攝的鏡頭,有示威者向警員高呼「開槍!開槍!」、「開咗槍未呀?阿Sir!」本案五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二十至二十九歲)。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