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泰航空全資擁有的香港國際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HAS),被指於二○一四年底無理解僱一名前員工,該前員工翌年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求助,投訴僱主殘疾歧視,惟經過三年多的程序及等候,平機會於上月廿七日拒絕他的法律協助。申訴人對平機會的決定表示非常失望,炮轟平機會未有站在他的立場為他伸張公義,昨日聯同工黨成員到平機會總部抗議,更以黑布遮蓋平機會招牌,要求平機會詳細交代事件。
申訴人Boota Singh於二○○○年受聘於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HAS),主要在室外停機坪工作,他後來因工腳踭受傷,自此行動不便,二○○九年被確認左腳永久傷殘,其後轉職服務控制主任崗位,主要在戶內工作。惟二○一四年十一月,公司以他不適合戶外工作,不能勝任現有職務為由,將他解僱。他於二○一五年一月向平機會投訴,指工作性質不符合事實,質疑公司未有以書面通知他便更改了工作內容,更有四、五名證人作證。
平機會其後以他未能履行工作基本要求(inherent requirement)理由拒絕申訴,但之後平機會律師建議不論工作內容有否改變,亦可以指控公司間接歧視。他本以為平機會法律組會為他進行訴訟,但等候多年最終只換來失望。工黨不滿平機會的決定,更質疑平機會每年花費近千萬元聘用法律團隊,最後還要外判大律師去審視Boota Singh的申請。
Boota Singh昨日與工黨成員到平機會位於黃竹坑的總部抗議,要求平機會交代「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以及另聘大律師重新審視申請的安排。平機會昨日下午與他們會面,工黨會後表示,平機會將在下周的大會中討論事件。
平機會補充指該會專責小組原先基於投訴人理據不足,一六年八月決定不會給予投訴人法律協助,及後應投訴人要求,小組再次考慮並同意提供協助。而為確保對投訴人個案強弱的分析正確無誤,小組決定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該名外聘的資深大律師認為投訴人個案理據不足,難以勝訴。小組最後決定不會繼續給予投訴人法律援助,並於上月通知他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