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終院押後書面判決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於一一年聯署發電郵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其一對子女的案件,終審法院昨聽畢雙方律師陳詞,押後判決。終院昨多次追問陳茂波夫婦(答辯方)的律師,許步明發電郵一直在追求甚麼?終院指,如果許是想要校方決定盧光漢的子女有作弊,而她對自己發布言論的真偽漠不關心,便可能構成「惡意」發布,但如果她想維護學校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情況可能有分別。不過,答辯方的律師沒有直接回答該問題。

答辯方的律師指,法律假定一個人發布言論時是真心相信自己說真話,要由原告一方提出證據去推翻該假定,陳茂波夫婦與盧氏一家無仇無怨,而且互不相識,也無證據顯示許步明在發布涉案電郵時不相信所寫的內容。終院則指,一個人對自己的言論有強烈信念,不等同他相信自己講真話,仍要視乎情況而定。

答辯方的律師續指,許步明是從女兒口中得悉有指盧光漢的子女作弊,她真心相信涉案電郵所寫的內容屬實,陪審團裁定答辯方發出涉案的第一份電郵沒有「惡意」,亦無證據顯示許步明在發出其他涉案電郵時已改變了想法。不過,終院指出,許步明的女兒沒有親眼看到作弊情況,而涉案電郵的措詞可能反映了她的想法,其後電郵的語氣已有所不同。

如下令重審 冀由一名法官審理

答辯方強調,許步明真心相信她在涉案電郵所寫的內容屬實,支持其信念的理由可能不合理,而校方調查後指盧氏沒有作弊的結果,她也不肯接受,雖然她可能妄下結論,但她仍受法律的免責特權保護。答辯方要求終院維持上訴庭的判決,但如果終院決定下令重審,希望可作出指示,改由一名法官一人審理本案,不再用陪審團。雙方律師已陳詞完畢,終院押後另日書面判決。

案件編號:FACV 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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