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洗錢案遭凍戶 婦申覆核

【本報訊】離婚婦人與前夫被懷疑干犯洗黑錢罪,遭警方拘捕,家中及保險箱內的數百萬元現金及珠寶首飾被警方檢走,婦人名下所有的銀行戶口更被凍結,突遭「經濟封鎖」的她因此要靠向親人借貸,去支付樓按及生活費。婦人指警方調查近兩年,至今仍未交代指控詳情,更遑論對她落案起訴,但就不斷凍結她的資產,是全無法理依據,並且屬侵犯其人權,昨遂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仲裁相關法例及程序是否違憲及合法。

申請人彭長蓮,答辯人分別是警務處處長、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女偵緝督察陳善恒(譯音),以及由警務處及海關聯合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的主管。

申請人在入稟狀指,她與前丈余若望在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被捕,財物被檢走,戶口遭凍結。由於她依賴前夫所付的贍養費維生,前夫戶口同時被凍結,亦影響她的生計。她曾要求警方讓她從戶口提取生活費但被拒,警方亦沒向她交代調查詳情及進度,拘捕她至今已一年十個月,亦未對她落案檢控。

指警無向法庭申限制令

申請人指,理論上警方可無限期凍結她財產,惟警方一直未有向法庭申請限制令,剝奪了她挑戰該凍結決定的機會。申請人指此舉違反了巿民可受《基本法》保障的財產擁有權,相關的處事程序亦對她不公。

案件編號:HCAL 3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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