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暴案審訊除接連發生懷疑偷拍事件外,昨亦橫生枝節。多次到高院旁聽該案聆訊的六旬婦「王婆婆」,昨繫上寫有「光復香港」字樣的頸巾旁聽案件,由於法官之前已下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法庭內展示標語,法官昨親見她戴上該頸巾後,直接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安排本月廿九日處理其判罰,期間准她保釋。法官又下令她在判罰當日之前,不得旁聽本案審訊。
人稱「王婆婆」的六十一歲婦人王鳳瑤,於一月底旺暴案仍進行法律爭議時,已因在庭外叫囂而被法官下令不得進庭內旁聽,只准她在庭外的大堂觀看視像直播,但法官表明,大堂仍然屬於法庭延伸範圍。她及後接受法庭安檢時,被搜出身上有剪刀及鎅刀。
王於前日在背包夾着兩條分別寫有「釋放政治犯」及「拒絕赤化香港」的黃色字條,又繫上寫有「光復香港」字樣頸巾,如常到庭外大堂看直播,法庭保安見狀通知法官,法官當時批准控方申請,已下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庭內展示標語,警告違者或觸犯藐視法庭罪。
王婆婆昨早在大堂旁聽時,頸上仍繫着「光復香港」頸巾,法官接獲法庭保安通知後即召她入庭,甫見她已即表明她已違反法庭命令。王稱不明白法官意思,又聲稱不知頸巾上寫了甚麼字,要求法庭提供鏡子。法官說:「你自己戴上去,你應該知道上面寫啲乜!」法官表明已直接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餘下只會考慮判罰,問她會否請律師代表。王答:「我冇錢o架,我係低端婆婆嚟!」又表明不想保釋,最終她被多名保安員帶離法庭。
王在庭外稱,法庭保安每日轉換,他們說法各有不同,她無所適從。她聲稱不知衣着的字樣亦屬展示標語,她昨日身穿寫有「生於亂世、有種責任」字樣T恤,反問:「係咪要我除埋呢件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