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私影模案:專家:被告曾欲自宮減罪疚感

【本報訊】十五歲「私影」少女郭惠明,於三年前應邀到已婚無業漢家中拍攝疑遭虐殺致死案續審,辯方昨於高院傳召精神科專家陳國棟醫生作供,講述對卅七歲被告劉璋輝的分析結果。陳表示,被告在暴力家庭成長,且被看成是「多餘」的孩子而備受家人忽略,他的母親及兄長均是精神病患者,相信被告自幼已患有自閉症,成長過程中曾受性侵亦常受欺凌,成年後再患躁鬱症。陳又指,相信被告犯案時受到自閉及躁鬱兩症狀影響,失去了判斷是非及自制的能力。而被告在事發後情緒仍然波動,曾表示想過「自宮」以減輕罪疚感。

指被告曾遭性侵 患自閉及躁鬱症

陳國棟在事發後兩年多,應辯方律師要求跟被告會面共四小時,並替被告製備精神科報告,結論是被告在殺死者的過程中,應該是受其精神問題影響,誤解死者的反應而情緒激動,令被告的判斷力、理解力、認知力及意志力變得不正常,以致他不能自制下犯案。

陳在報告中覆述被告自述的個人背景,其父有酗酒問題,常向家人動粗,其母亦有被毆打及強迫性交。有兩兄一妹的被告,則經常被指:「負累害人,生出嚟係多餘」,亦因此遭父母忽略。被告母親及大哥都有精神問題,大哥因跳樓自殺不遂,癱瘓多年才去世。

身材矮小的被告在求學時,常受同學及老師的恥笑欺凌,朋友不多;在職場上亦覺受同事欺凌壓迫。被告在孩童時,曾於公廁被陌生男人性侵,惟他未曾向他人透露此事。被告又指心情會一時亢奮一時沉鬱,要用酒精麻醉,始能讓他「停下來」及好好入睡。

陳亦透露被告早年常到澳門賭錢,多年來輸掉達百萬元,直至○三年在網上認識妻子後,變得努力工作儲錢買樓。被告的首次性經驗是到旺角召妓,雖然他與妻子每周行房兩次,但仍會去召妓及每日自凟兩次宣洩,之後又會因此舉對妻感到內疚。目前他與妻已經離婚。被告前妻及妹妹向專家表示,被告生性內向想法古怪,有自殺念頭。陳認為,被告應從小患自閉症,事發時則有躁鬱症,此類病人情緒高漲時易情緒激動,行為不能自制。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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