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茂波夫婦涉誹謗 終院爭議發電郵有否惡意 官:許步明或想「煮死」校董兒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在一一年時,指其子女當時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其校董盧光漢的兩名子女疑在測驗作弊後獲盧的包庇,陳氏夫婦遂聯署發電郵予校方及其他學生家長作出上述指控,盧氏一家事後民事控告陳氏夫婦誹謗。原本在高院原訟庭敗訴、要賠償廿三萬元的陳氏夫婦後來上訴得直,上訴庭裁定陳氏夫婦成功以「受約制特權」作為免責抗辯,不用賠償。盧氏一家不服此判決,提出終審上訴,案件昨於終審法院開庭聆訊。

三名上訴人是盧光漢、兩名子女盧冠中和盧亮臻;兩名答辯人則是陳茂波和許步明,陳沒有到庭,許則與數名學生家長到庭旁聽。這宗終審上訴的爭議焦點,是陳茂波夫婦在發出涉案的誹謗電郵時是否有惡意,如果他們有惡意,便會失去以「受約制特權」的免責保障,並且需要賠償上訴人的損失。

上訴方稱若嚴重司法不公應重審

上訴人代表大律師先作陳詞,指若有人在發布言論時,濫用該免責特權,便屬有惡意。而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推論出一個人有否「惡意」,包括該人明知其發布的言論是失實、該人對其發布言論的真假漠不關心、該人發布言論時別有動機,以及其主要目的屬不當。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一個人對其發布的言論之真假漠不關心,即是該人不在乎有關言論的真假,「總之就要發布該言論」,這可能出於憎恨,也可能是對有關言論着了魔。

針對案情而言,上訴人大律師指校方曾作出調查,結果是盧光漢子女「沒有作弊」,但許步明仍發出涉案電郵。馬官看過有關電郵後表示,許步明沒有理會校方的調查結果,可能想向校方「煮死」盧冠中。至於應否重審,上訴人大律師指若終院裁定原審法官犯錯,而案件又因此出現嚴重司法不公,便應下令重審。今日將由答辯人一方陳詞。

本案緣於一一年期間,在漢基做領袖生的盧冠中及妹盧亮臻,被同學投訴在測驗中作弊,許步明在女兒口中知悉後,向校方和家長發出五封電郵和一份文件,指稱盧氏兄妹作弊及獲父親包庇。在原審時陪審團裁定電郵和文件都有誹謗上訴人的言論,當中四封更屬「惡意發布」,法官因此下令陳氏夫婦要向盧氏一家賠償,但上訴庭後來推翻該判決。

案件編號:FACV 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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