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補選新界東候選人、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與港鐵廣告代理商簽訂合約,原定在一月中至三月十一日立法會補選當日期間,於粉嶺百和路行人天橋戶外廣告牌位展示競選廣告,但代理商卻以天橋有工程為由,沒有安排她的廣告上架,故她要求法院頒令強制港鐵執行合約。港鐵回覆本報查詢,指正在了解事件,由於事件已經進入或涉及法律程序,故不會作評論。
方國珊表示去年底以約三十三萬元與代理商購買廣告套餐,於一月十七日至三月十一日期間,包括在粉嶺百和路行人天橋等地點展示競選廣告。
惟代理商以該行人天橋有工程為由,未能換上她的廣告。方其後去信土木工程署查詢,獲回覆指工程不會影響天橋廣告,而該位置早前的廣告亦能順利撤下,故她提出民事訴訟。新界東補選候選人還有鄧家彪、范國威、黃成智、趙佩玉及陳玉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