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司法護體 打橫任行

香港自詡法治之區,港府高官動輒將重視新聞自由掛在嘴邊,每年和記協簽訂新聞自由約章更是行禮如儀。不過,別說記協只是漢奸黎豢養的走狗,即使高官口說重視亦不過講得好聽,實情是正義傳媒永遠備受打壓,永遠得不到公平對待。

眾所周知,去年「六四」漢奸黎爆粗恐嚇東方記者,整件事被攝影機拍下,有圖有片有真相,全城嘩然。然而九個月過去,警方亦早已完成調查,負責起訴的律政司偏偏一直沒有下文,東方上月去函律政司提出八大質詢,結果拖了又拖,等了又等,得到的回覆竟然全屬廢話、虛話,一味託詞需時處理,答完等於冇答,吹脹!一宗證據確鑿的案件,案情並不複雜,要圖片有圖片,要影片有影片,要人證有人證,到底還欠甚麼?律政司遲遲不起訴的理據何在?漢奸黎有財有勢,要「搞×」一個小記者易如反掌,何況漢奸黎還是傳媒機構老闆,如此赤裸裸踐踏新聞自由,港府居然聽之任之,簡直是咄咄怪事。

說穿了,漢奸黎的司法保護傘牢不可破,打橫行也冇有怕,別說恐嚇記者如此小兒科,即使是破壞香港廉政的政治黑金案和損害一國兩制的佔中案,律政司也是視若無睹。司法永遠向反中亂港一方傾斜,沒有公平公正可言,還有甚麼怪事不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