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自己居所是人的基本需要,每個人都希望「有瓦遮頭」,如果政府能夠正視問題及施以援手,又有誰會願意在二十四小時快餐店內度宿?現年三十六歲,靠做運輸、速遞等散工來維生的陳先生,已在廿四小時快餐店度宿一個多月,但原來他在三年前曾入住單身人士宿舍,僅一個月便搬出,原因之一是宿舍的開放時間不夠彈性,阻礙宿友謀生。
陳說,單身人士宿舍規定宿友於早上七時離宿,晚上十一時後便不准進入,「咁對返通宵班(人士)無作用」。然而,陳先生本身有腰傷,一個月最多僅可開工二十多天,日薪四百港元,收入扣除開支後難以支付私人樓宇昂貴的租金,惟有在廿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度宿。陳慨嘆,「住快餐店會驚唔見嘢,瞓唔到,半個鐘就扎一扎醒,嚴重影響開工」。
四十八歲的陳小姐(化名)於二○○○年失業至今,現靠綜援維生,她原本以一千五百元租住板間房,遷出後又曾選擇到露宿者之家居住,卻兩度遭偷竊財物,更曾有女宿友對她作出言語上的性騷擾,問她「有冇同男人搞嘢呀」?她向舍監投訴不果,失意下到二十四小時快餐店度宿,她指現在不時仍會有陌生男子向她搭訕,但認為在快餐店露宿仍較安全,現最希望能盡快上公屋。
現年六十歲、已在快餐店度宿一年的Maymay稱,曾有食客嫌棄他們「有陣味」,對他們指指點點及向店員投訴,甚至有人會故意發出巨大聲響及將空調關掉或調低圖趕走他們,令他們「冇覺好瞓」,承受着難以想像的精神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