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有望終身掌權

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周日(25日)公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重大修改憲法建議,包括取消國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上限;並將習近平思想寫入憲法序言。有關建議將交由下月召開的全國兩會審議通過,意味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完成第二個任期後可繼續留任,成為繼毛澤東後又一強勢中共最高領導人。中共的修憲建議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有內地學者認為,修憲雖然有利國家長遠發展,但也會引起民眾對文革再現的擔憂。

據內地官方傳媒報道,中共中央委員會有關修改憲法建議共二十一項。其中最重要一項,是建議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國家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國家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刪除了「不得超過兩屆」的字眼。

擬將習思想寫入憲法序言

中共中央委員會同時建議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由習近平提出的理念寫入憲法序言中。

習料最少執政至2028年

根據現行憲法規定,國家主席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即習近平再任一屆後,到二○二三年就要卸任。分析指,將國家主席任期不超過兩屆的表述刪除,是為習近平五年後第三度出任國家主席鋪路,最少可執政至二○二八年。

中共其他修憲建議還包括,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依法公開作憲法宣誓;在區及市級設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不牴觸憲法、法律等前提下,可自行制訂地方性法規;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委員會主任不得連續任職超過兩屆。

修憲建議用大篇幅描述了國家監察委員會職能,指出國監委是全國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各地監委會工作,並對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務委員會負責。監委會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中共中央委員會最後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憲法要適應經濟基礎變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周六舉行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曾強調,憲法作為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他早前的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曾再次闡述「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將中國建設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當時外界已預料習近平將會長期執政。為達成「兩個一百年」目標,習近平提出「一帶一路」戰略藍圖,提高中國在全球的戰略、經濟角色,在國內致力改善民生,創下六千萬人脫貧等政績。他同時推動軍改,在南海造島,捍衞中國主權。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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