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八歲樣貌娟好的失婚媽媽,於去年三月全身赤裸倒斃於大埔富亨邨其同居男友家中,其男友聲稱懷疑她偷情,與她爭執期間曾拿起螺絲批和風筒襲擊她,事後被控謀殺罪,一直被還押。由於驗屍報告確認女死者胃部有藥物,而她的直接死因包括呼吸道吸入胃部容物、頭部受傷和藥物中毒等,控方在案發十一個月後,改控被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再提訊,被告承認該控罪,被判監十二個月。
報稱無業的被告徐清龍(四十二歲),承認於去年三月十六日,在其大埔富亨邨亨隆樓的住所內,襲擊女子謝美欣,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案情顯示,被告與死者於案發前約一年認識,死者於去年二月十三日由戒毒所獲釋後,便與被告成為情侶,並搬到被告住所與他同居。
案發當日下午一時許,被告打電話報警,聲稱死者在其住所內暈倒。救護員和警員到場發現,謝已失去知覺躺在睡房床上,她身上蓋着被,全身赤裸,四肢和面部有多處明顯瘀痕,送院後證實死亡。被告在現場向警員表示,他當日與死者爭吵,因懷疑她與其他男子偷情,死者先出拳打他,他便以螺絲批和風筒還擊死者頭部,之後對方不省人事。警方遂拘捕被告。
而被告在警誡下更承認:「佢畀綠帽我戴,佢仲打我先,我嬲得滯,我先用螺絲批同風筒打佢個頭,之後佢暈咗,我就報警喇。」 被告又強調,他雖然有打過死者,但並沒太大力。驗屍結果顯示,死者的胃部有藥物,她的直接死因是呼吸道吸入胃部容物、頭部受傷以及藥物中毒。被告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並曾在青山醫院留醫。被告一直被還押懲教署看管,直至昨日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FLCC 1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