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申請難 基層促增兒童保障

【本報訊】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四月份將易名為在職家庭津貼,有團體及基層家庭昨日公布一項調查,發現九成受訪家庭代表都認為申請低津條件苛刻,批評申請程序過於複雜、門檻過高,令基層人士不能受惠。團體曾向勞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建議,將職津中的兒童津貼撥入書簿津貼,避免兒童因父母工時問題得不到保障,但指兩政策局互相「拋波」卸膊,沒有正視問題。

斥勞福局教局卸膊未正視

現時低津共分家庭津貼及兒童津貼,非單親家庭每月工時若達一百九十二小時或以上,每月分別可獲一千及八百元。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上月訪問了二百三十六個家庭,近九成受訪者認為申請低津條件苛刻,超過七成受訪家庭不能夠完全提供申請低津的所有文件。

秀蕾育有三名子女,丈夫不良於行,任職建築業,月薪僅一萬二千元,未必有工時及收入證明。她指曾遞表八次申請低津,即使申請成功,亦曾有數月因丈夫轉工,未能提交工時及入息證明而取不到津貼:「啲仔女冇乜參加過課外活動,二女有時會唔開心,問點解其他小朋友咁多支援。」

組織幹事何汝瑛促政府簡化低津申請程序,又希望下周三的財政預算案能推出針對兒童脫貧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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