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父子開拖 揭藏28長短火

父子「人日」嘈交開拖,警搗公屋武器庫檢包括廿八支長短火。昨日為大年初七「人日」,沙田美田邨一對父子,在家中疑因瑣事爭執,雙方吵得面紅耳赤,有人情緒激動更疑出手施襲,母親勸止無效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在單位內搜出包括軍刀、伸縮警棍、多支懷疑氣槍的長短火及部分已用的子彈殼,遂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藏有仿製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涉案兒子。

另檢警棍軍刀 如武器庫

被意外搗破的「公屋武器庫」,位於沙田大圍美田邨美秀樓一單位,上址住有一家三口,包括一對夫婦及其四十五歲的兒子。據了解,六十六歲的姓賴父親為退休人士,涉案兒子報稱無業。昨午一時許,兩父子在家中疑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互不相讓爆發激烈口角,期間有人情緒激動,疑出手襲擊對方,女戶主見狀勸止無效,擔心有人受傷遂慌忙報警求助。

警方衝鋒隊接報趕至,隨即登樓調查,並將兩父子分隔調停,惟警員在單位內調查期間,發現有數支槍放在枱上,遂搜查單位,結果搜出大批武器,當中包括廿八支懷疑氣槍的長短火、五支伸縮警棍、廿二多把軍刀及匕首及六粒彈殼,部分軍刀已開封。

兒子被捕 槍交專家檢驗

由於武器數量頗多,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不排除有人擬用作進行不法行為,遂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將兒子拘捕帶署。檢獲的一批懷疑氣槍,稍後會交予專家檢驗,以確定槍枝有否經過改裝,威力有否超出法例規定的標準,案件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並追查該批武器來源。

根據本港現行法例,市面販賣的氣槍威力不能超過兩焦耳,若氣槍超過兩焦耳即屬槍械。任何人除非持有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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