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高層羅啟新醉駕 判停牌罰款

【本報訊】香港電台前唱片騎師、現任港台高級節目主任羅啟新,於去年底駕車駛經觀塘apm商場對開時,遇上警察呼氣測試抽查,遭警員揭發酒後駕駛被捕。他早前被落案起訴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第二級)罪,昨於觀塘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六千元、停牌十二個月,及須自費在停牌期完結前完成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倘停牌駕駛將被判囚

法庭並且提醒被告切勿在停牌期間駕駛,否則將會被判處即時監禁。現年五十二歲的被告羅啟新,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在觀塘道西行駕駛一輛私家車時,其一百毫升的呼氣中含有四十微克的酒精,超過法例中二十二微克的訂明限制。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約上午十一時半,他駕駛其私家車駛經觀塘道西行,遇上警察抽樣呼氣測試的路障。被告的首次測試並不成功,遭警告後終成功測試,遭發現讀數超標。

警察遂以醉酒駕駛罪名將被告拘捕,警誡下他沒有作出任何回應。之後他被帶到警署作大機測試,讀數為每一百毫升呼氣內有四十微克的酒精,超出法例上限的二十二微克。

辯方律師求情指,已婚的羅啟新月入七萬元,他之前並無刑事及交通案底,故他今次被定罪留案底,對他來說已是最大懲罰。

稱「做冬」翌日仍有酒氣

律師又指,被告持有車牌逾二十年來一直都有駕駛,但未曾違規,他本身並無飲酒習慣,只是事發前一晚他跟家人「做冬」吃飯時喝了酒,翌日早上沒為意仍受酒氣影響,故才會駕車外出。律師請求法庭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而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TCC 2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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