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頭衝擊 梁天琦垃圾桶木條襲警

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在內的五人,事後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六項控罪,昨於高院續審,控方續作開案陳詞。控方指黃台仰及梁天琦「唱雙簧」,你一言、我一語地在砵蘭街煽動群眾參與暴動,並指要「玩大佢」,黃其後指揮群眾衝擊警方防線,暴力情況及後更趨嚴重。控方更形容有暴徒在亞皆老街瘋狂襲擊毫無防暴裝備的交通警,梁天琦亦以木條打向躺在地上的交通警,後有警員需向天鳴槍示警。其後事件愈演愈烈,期間更有人縱火、向警員拋擲雜物,其後更演變成掟磚,暴力事件持續至初二早上七時。

黃發號施令 暴徒瘋狂施襲

本案五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各人否認控罪。控方指前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二凌晨近二時黃台仰在砵蘭街發號施令指揮人群衝擊警方防線後,警方將防線沿砵蘭街往亞皆老街方向推進,期間有部分人群走出亞皆老街,向正清除街上雜物只有反光衣、沒穿防暴裝備的交通警瘋狂襲擊,包括拳打腳踢、掟垃圾桶及投擲木製大型卡板,更有交通警被襲擊至癱瘓地上,控方形容該些襲擊者為暴徒。

交通警保護同袍 向天鳴槍

控方續指早前已承認襲警罪的梁天琦,此時亦在亞皆老街舉起垃圾桶、拋擲白色膠筒並拿起木條打向躺在地上的交通警,梁的行為分別被兩間電視台的新聞片段拍攝到,控方於庭上亦播放該些片段,控方又指受襲的警長文錦璣稍後會出庭作供。控方其後續播放片段指此時有交通警向天鳴槍示警,其後有警員推進防線時呼籲同袍「向前行,打倒啲暴徒」;控方指約凌晨二時十二分,有車輛本來想由砵蘭街往快富街離開,但受到堆在馬路上的雜物阻塞,雜物焚燒起火,車輛行車記錄儀(車Cam)拍到相關情況,該車的司機稍後亦會出庭作供。

控方稱警方其後為確保作為主要道路的彌敦道暢順,分別派員在亞皆老街往南及在登打士街向北推進,以驅散人群至行人路及走入其他橫街,期間警員續受擲物攻擊,驅散行動至凌晨近四時仍未完成。當警員由彌敦道轉入山東街東西兩面時,更被人掟磚及以搭棚竹攻擊,庭上亦有播放該些片段。片段中有警員喊叫:「前面嘅暴徒留意,立刻停止襲擊警方,否則我哋會使用催淚水劑!」但有人續擲磚頭。

完成開案詞 今召證人作供

至早上六時,警方於通菜街及豉油街交界布防,群眾則於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聚集,控方亦播放相關片段。片段中警方向群眾作警告,期間有人縱火及以磚頭敲打鐵欄等後再擲向警方,其後有警員叫「go go go」並衝向群眾制服及拘捕他們。控方指他們的證據影片拍攝至早上七時,當時已有多名食環署職員及警員受傷,控辯雙方同意案情上亦將詳列其中十三名警員的傷勢。控方作總結指希望陪審團聽完所有證據後,再跟從法官就每項控罪的法律指引而達致裁決,即六條控罪中所指的地方確有發生控方所指的非法集結、暴動及有人煽動暴動之事。控方昨完成開案陳詞,今將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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