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男,三十五歲,未婚,二○○一年在新疆服兵役兩年,○三年復員回家,無正當職業,一七年十二月外出務工回家。張扣扣涉嫌在年三十中午十二點二十分左右,殺死了新集鎮王坪村十四組三口男丁。
這事傳得快,評論跟進更快。
有人說,血親復仇具有天然正義性,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因為在張扣扣十幾歲的時候,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人打死。兇徒只判了八年,而且很快被釋放。當法律不能彰顯正義的時候,當司法正義的水源被污染的時候,張扣扣瞬間成了人們心中的英雄。
有網友評論道:「孝子復仇,於絕對優勢下,並不濫殺無辜,知身後事,為免拖累妻子,於是不婚,是為仁;手刃仇家,並不苟且偷生,好漢自首,是為義;年三十,先祭母,後殺仇,是為禮;知曉人間法無望雪冤,轉求自然法同態復仇之義理,且學得特種技藝,遂擇機擇時,一日提刀,成就夙願,是為智;守護隱衷,吞淚止語,暗許諾言,二十五年,志不稍移,終成大孝一人,是為信。張扣扣行事,有血性、是男兒,彷彿東周列國人物,古風猶存!」在此之前,楊佳殺警察案、山東于歡因辱母殺人案也獲得如此讚譽,還有各種歌頌所謂英雄的配圖。楊佳小傳、于歡小傳、張扣扣小傳緊隨其後。這是要進歷史?
也有人說,張扣扣這樣做違背了法治,但這種聲音很小,很微弱。就是一些大V也站在了張扣扣一邊,認為殺得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網絡因張扣扣而重新站隊,反對張扣扣殺人的人成為另一些人的敵人。更有甚者,有人掀起網上請願,要法院判其無罪。正義感過了頭,就成了醜陋而又拙劣的表演。
張扣扣一案是社會正義情緒的典型反映。正義情緒並不等於社會正義本身。為了正義目的採取非正義手段,不一定能實現正義的目的。當正義的程序缺失,或者正義的程序遲到,實質性的正義提前來臨並不是甚麼好兆頭。當社會情緒不可阻擋時,人們都會生活在恐懼當中,沒有人會置身其外。
難道針對這種社會情緒,人們處於無解的狀態?
都說理性、中立、客觀討厭,但如果沒有理中客,社會如何進步?難道人們呼喚一個好社會的時候,一定要通過鮮血鋪路?難道一個好的社會一定要採取暴力的行動?暴力的行動一定會有好的結果?現代文明社會,每一個人都應爭當一個和平主義者,而不是爭當一個暴力主義者。通過暴力去換和平,得到的依然是暴力果實。很多個體通過法律也奪了公道,讓公平正義比太陽更有光輝不是說着玩的。人們只是希望,讓法治的公平正義來得更快一些,來得更理性一些,來得更文明一些。
曼德拉說過:「你若光明,這世界就不會黑暗。你若心懷希望,這世界就不會徹底絕望。你如果不屈服,這世界又能把你怎樣。」他還說:「當我走出囚室、邁過通往自由的監獄大門時,我已經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與怨恨留在身後,那麼我其實仍在獄中。」張扣扣雖然在殺人之前沒有進過監獄,但他活在自己的心靈監獄不能自拔,最後釀成不應該有的血案。
張扣扣仍然活在野蠻裏,沒有活在文明中。野蠻文明塑造了一個英雄怪胎。人們把英雄怪胎當成崇拜的偶像,是一種披着文明外衣的野蠻病。
歷史不能倒時差,也不能穿越。傳統的終歸過去,文明的終歸到來。支持張扣扣的人明顯站在野蠻一方。血親復仇是野蠻社會的產物,必然要隨着野蠻而去。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張扣扣都是死罪。既死於野蠻,又死於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