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黑金禍港無王管

美國德州大學早前拒絕董建華旗下中美交流基金會捐款,被視為抵抗中國對美國的影響力。而澳洲政府更宣布將會推行新的反間諜及外國干預法,禁止所有外國政治捐款,確保國家政治不受影響。你可以說洋人神經過敏,杯弓蛇影,但不爭的事實是,加強規管政治捐款,阻止外國勢力干預內政,已成世界潮流,即使被視為開放自由的西方國家也不例外。

反觀香港這方面至今依然一片空白。漢奸黎透過洋人之手向反對派政團及個人秘密捐款,證據確鑿,送錢和收錢的都直認不諱,結果卻被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統統放生,除了證明反對派確實有司法保護傘,也暴露香港在規管政治捐款方面存在巨大漏洞。

現行法例並沒有限制議員或候選人接受任何人或機構捐款,只要透過政黨或團體收錢便毋須申報,這不僅令政客有機可乘,也為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提供方便之門。漢奸黎的政治黑金也好,佔領之亂也好,背後都可以見到鬼影幢幢,有的政客將黑金「漂白」,有的政客將黑金「袋住先」,可謂千奇百怪。目前已曝光的醜聞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背後不知還有多少見不得人的勾當。

本來《政黨法》及《基本法》廿三條可杜絕這方面的漏洞,奈何相關法案一擱就是十五年,究竟何時才能完成立法,只有天曉得。反對派出於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阻撓《政黨法》及《基本法》廿三條不足為奇,怪就怪在港府一拖再拖,坐視黑金禍港而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