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中央巡視可施於港人治港

中共十九大閉幕三個多月,中央巡視再出發,第一輪巡視對象有三十個,包括地方、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當局強調,十九屆中央巡視力度不減,節奏不變,新意不少。本輪常規巡視工作由十八屆的兩個月延長至三個月,之後的「專項巡視」、「機動式巡視」、「回頭看巡視」將擇機而動。本輪巡視還「首次把被巡視地區的副省級城市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一併納入巡視範圍」。

巡視工作已是習中央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重大舉措,成為制度化安排,「確保震懾常在」。習中央不斷強調「巡視工作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要着力巡視官員「在政治忠誠、政治擔當、政治生態等方面存在深層次問題」,把「堅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充分發揮「政治體檢作用」。說到底,就是要在政治上管好各級領導人及各地方各單位的政治生態。

從管治和管理層面來講,中央巡視工作的目標和做法,完全可以用之於中央對香港落實全面管治權。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框架下,中央全面管治權的主體對象就是「港人治港」,就是要對「治港」港人做好管理管治,只有把他們管好了,「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才能不走樣、不變形。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排除」了中央從香港特區「港人」之外派人管治香港,但並不能「阻擋」中央派人巡視特區政府的「港人治港」;中央巡視香港特區政府正是落實全面管治權的應有之義和重要舉措,可巡視香江府衙「在政治忠誠、政治擔當、政治生態」等方面的表現和存在的問題,展開「政治體檢」,這是中央管好「治港」港人、掌握「港人治港」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將全面管治權落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