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嘴車未符新規定,憂再成「公路殺手」!路政署今年元旦開始實施新修路箭嘴工程車(箭嘴車)規例,圖減少近年不時發生的奪命意外,規定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工程,需使用備有緩撞裝置的護航車。但本報記者日前巡視多條道路,發現不少工程未符合新規定,部分箭嘴車未有緩撞裝置,一旦被其他車輛撞向,後果不堪設想;亦有工人解封行車線時,未有穿上反光衣,在快速公路上步行,與高速行駛的車輛擦身而過。有專家指緩撞裝置能卸掉後車的撞擊力,減少損傷。關注工傷團體批評政府及工程承辦商為節省成本,罔顧工人安全。
箭嘴車屢成「公路陷阱」,去年發生至少二十九宗撞箭嘴車意外,當中傷亡人數逾五十人。即使路政署自前年十一月起修訂《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並在今年元旦起生效,規定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工程,需用備有緩撞裝置的護航車,惟記者日前巡視多區,發現有工程未符新規定,修路工人「搵命博」!
上月底凌晨十二時許,告士打道(西行)至杜老誌道交界處封鎖一條行車線,停泊四輛箭嘴車,有修路工人在路面進行工程,惟未見備有緩撞裝置的護航車作掩護。相關路段接駁紅磡海底隧道出口,部分為時速限制七十公里的道路,多架車輛高速駛經工地,在工人旁邊擦身而過。上月廿八日凌晨,在車禍黑點之一的大埔公路,亦發現有未開啟緩撞裝置的箭嘴車,停泊在往九龍方向、馬場對出位置。由於該段為時速限制八十公里的道路,一旦該護航車與迎面車輛撞上,後果堪虞。
另一邊廂,東區走廊(西行)連接糖水道一段,有工人當日於凌晨時分解除封閉行車線時,未有穿上反光衣,在路面徒手把雪糕筒搬上工程車。亦有工人在龍翔道修補路面瀝青時,未有亮起反光衣上的LED燈,當大型車輛駛經時,幾乎撞上雪糕筒及在其附近掃平瀝青的工人,險象環生。
新規定下,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工程,封閉路段前端需加設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流動作業時,須使用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閃爍箭嘴指示燈號、閃動警告燈及標誌等;及提高護航車緩撞裝置尾部反光度的規格,並清楚列明護航車的最小重量。
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雲維熹指,箭嘴車的緩撞裝置能卸掉後車撞擊力,能承受以一百公里行駛的兩噸重車輛撞擊,減少損傷。他表示,一旦車輛撼撞未備有緩撞裝置的箭嘴車,箭嘴車車尾會直插後車,甚至「剷起」其車頂,直指「有緩撞裝置爭好遠」。但他質疑舊有風琴式緩撞裝置的成效,認為具彈性的圓形緩撞裝置更卸力,保護能力較高。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鄧詩敏批評,即使有護航車作掩護,惟工程範圍廣闊,中間只得雪糕筒,毫無保護作用,過去亦有車輛駛經護航車後,失控撞向修路工人。她補充,工人修路時難以分心留意路面情況,曾建議用水馬、石壆等代替雪糕筒,並封閉兩邊行車線,以保障工人安全,但新規定未有採納,直斥「唔應該為咗嫌麻煩、慳時間、慳成本,就叫修路工人冒險!」
路政署發言人表示,最新版本的《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已於一八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不論是風琴式防撞或其他防撞鋼架的設計,均符合署方訂明的技術要求和標準,署方會定期抽樣和突擊巡查。發言人指大埔公路工程已在封閉路段前端加設車載式緩撞裝置工程車。運輸署發言人表示,過去三年,發生至少五十三宗涉及工程車輛在道路維修工作時的意外,共奪去七條人命,傷者人數逾百名。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