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雜菜卷》遭擅拍賣姪追叔逾298萬

男子在廿年前於南京購入元朝畫家張雨的真迹《雜菜卷》後,交託人脈廣闊的叔叔找買家。但廿年過去,男子多番向叔叔追問交易進度時,對方卻多番推說「哪有好彩容易找到買家」。及後男子驚覺在去年十月,經由知名拍賣行「蘇富比」拍賣的經典中國字畫中賣出該畫,成交價更高達二百九十八萬元。姪兒向叔叔討回拍賣所得的款項,但不得要領,昨日遂入稟高等法院作出民事追討,索回有關款項及利息。

原告蔡強(譯音),被告蔡良泉(譯音)。入稟狀指,被告被指疑侵吞原告的一幅字畫《雜菜卷》,私自拿到拍賣行拍賣,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着被告將拍賣所得的近三百萬港元交還予他。

元朝詩人張雨所繪畫

據蘇富比的資料顯示,《雜菜卷》是元朝詩人及畫家張雨所繪畫,還有明朝書法家姚綬的題字「雜菜卷」。

原告入稟狀指,他於九八年在南京覓得涉案字畫《雜菜卷》,並將之購入。原告有感被告從事旅遊業人脈較廣,遂將畫作交予被告,請求對方代他尋找買家。之後十多廿年來,每被原告追問對方,是否會好彩找到買家時,被告均稱找不到人買畫。

直至去年十一月,原告赫然發現《雜菜卷》已在去年十月一日,被安排在香港蘇富比一次拍賣會中放售,並以二百九十八萬元成交。

叔改口指早用3萬買斷

原告遂找被告對質,起初被告聲稱畫作多年前已賣了給一名日本買家,該日本買家亦在兩年前將畫轉售。但之後被告又改口指,他於○○年已付了三萬元給原告「將畫賣斷」。

原告現指出,他一直都是《雜菜卷》的主人,只是把字畫寄存在被告處,因此要求被告交還全部賣畫款項及有關利息。

案件編號:HCA 29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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