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日前決定放生黎智英,除了在香港引起全城嘩然,台灣及歐美等地的全球華人亦甚為關注事件。有華僑直斥,歐美國家普遍對政治獻金有嚴格規管,反而香港則遲遲不立《政黨法》,堵塞立法會及選舉捐款申報制度的漏洞。
法國巴黎華僑黃智受訪指,法國政客不能接受外國政治黑金,一定會捱告,前右派總統薩爾科齊也曾有類似情況,最後亦因證據不足而不了了之。今次香港有證據顯示黎智英捐款給民主派,不告他反映司法制度有漏洞,認為香港律政司的決定似乎與北京的打貪不配合。黃更認為事件動搖了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質疑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係唔係廢嘅」。
巴黎華人社團僑領王仕雄指,在法國亦有類似黑幕情況,只要證據確鑿就法網難逃,他相信在香港如果證據足夠,一定可以起訴黎智英。法國國會華裔議員陳文雄則認為,每個國家有自己的政治資助方法,雖然沒有完美的制度,但無論在哪個國家都不能接受外國勢力干預國內選舉。
在英國亦有華僑對事件有不同看法。前社運組織「民權」負責人、現任一華人社區中心策略顧問的林懷耀受訪指,英國有明確法例監管政治獻金。他表示:「政治捐獻本身不違法,英國政黨更是靠金主捐款維持運作,特別是選舉期間,問題在於政府有沒有法例規管。如你捐出巨額經費給政黨去籌組反政府的街頭運動,並且擾亂公眾秩序,這樣英國政府亦可能向政黨提出檢控。」
在美國紐約亦有華人關注事件,美國酒店華裔協會主席黃華清受訪時以紐約市長白思豪為例,指早前有兩名商人均承認曾賄賂白思豪,但他仍可逃過一劫,而檢察官不提控的理由同樣是證據不足。
台灣環保工程業者葉銘德指,利用外國勢力及外國資金來影響本地政治,不管在台灣還是香港都不應被允許,政府應該從嚴立法。
台灣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表示,政治獻金要有一定程度的規範,而且用途不能去做一些違反國家團結,甚至於港獨、疆獨或台獨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