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互相放生 廉潔蕩然

一句證據不足,律政司輕輕放過以漢奸黎為首的政治黑金案,令人嘩然,日後商家利用金錢操縱本地政客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光明正大賄賂即可。香港廉潔一落千丈,律政司絕對是罪魁禍首。

所謂證據不足,律政司聲稱是基於長毛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而作出的決定,但明眼人都知,漢奸黎透過美國助手將錢直接存入長毛個人戶口,而不是存入社民連戶口,長毛一直沒有申報,法官卻說不能證實款項不是長毛代政黨收取,故「疑點利益歸被告」,判其罪名不成立。判決當時已令人質疑「官字兩個口」,而律政司放棄上訴更令人疑竇,到了今天人們終於恍然大悟,一切皆為漢奸黎鋪設下台階而來,既然長毛「唔夠料」入罪,身為金主的漢奸黎自然也毋須上身。

問題是,「證據不足」、「疑點利益歸被告」有說服力嗎?能堵住悠悠眾口嗎?直接將錢存入政客個人戶口都不算收錢,怎樣才算?人們眼睛是雪亮的,司法有心放生,漢奸黎等人有司法保護傘撐着,才是他們有免死金牌的主因。

尤其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因為僭建醜聞惹到一身腥,漢奸黎的爛果報一直主導輿論圍剿,如今適時給予甜頭,如果說當中沒有古怪,有人相信嗎?大家不妨放長雙眼,看爛果報如何看風轉舵投桃報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