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逼病童替手淫院友判醫院令

【本報訊】聯合醫院早前被揭有風化案,一名患有精神病的中年男院友被指於前年十二月強迫十三歲男病童替他手淫。該男院友被控一項對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並於昨日在觀塘法院承認相關案情,裁判官依精神科醫生建議,判他三個月醫院令。

事主曾指有肛交 其後改口

案情指,現在已十四歲的男事主X本身患有過度活躍症及對立性反抗症,且智商只有六十四。四十二歲魏姓被告則患有精神分裂症。二人均於聯合醫院留醫。前年十二月十五日,X於醫院洗手間廁格如廁時,被告走入該廁格及脫下自己的褲子,要求X替他手淫。X有照做,但感覺不安,其後離開。十日後他把事件告訴母親,但稱被告曾與他肛交,母親及後報警及通知醫院。

醫院的醫生其後接見X,X改稱當日並無肛交,但說曾觸碰過被告的陽具。醫生亦接見被告,他承認有向X展露陽具,以及X曾觸碰過他的陽具。醫生進一步檢驗X的肛門,發現並無任何傷勢。被告於前年十二月廿六日起被調往九龍醫院且與未成年病人分隔開,九龍醫院兩名精神科醫生檢驗過被告的狀況後認為他適合答辯。

案件編號:KTCC 205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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