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偽鈔案:被告:沒想過道具銀紙可冒真鈔

【本報訊】電影業界首宗疑因處理道具鈔票不當而遭起訴保管偽鈔罪的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辯方陳詞時強調,涉案道具鈔票在各方面都和真鈔有別,而被告亦沒有想過道具銀紙可冒充真鈔,正如大富翁銀紙不會被當作真鈔票去使用。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四月廿六日裁決。

報稱無業的首被告羅潤霖(卅六歲),否認於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無合理辯解而管有九千九百多張偽製的一千元港幣。報稱道具領班的次被告張偉全(四十七歲),則否認於一六年十一月三日,管有廿二萬三千多張不同國家的偽製紙幣,上述假鈔曾用於拍攝電影《迷城》及《樹大招風》。

指無防偽特徵水印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指,涉案道具鈔票無防偽特徵,沒有水印,正反兩面都有「道具」字眼,不可能冒充真鈔。同時,首被告為了拍片整蠱朋友,才向次被告的公司借假鈔。正如首被告在自辯時說:「道具銀紙就係道具銀紙」,首被告從未想過道具銀紙可冒充真鈔。

次被告的大律師則表示,一向由製片部負責向政府部門提出各項申請,而次被告的公司只負責運送和儲存道具銀紙。因此,次被告收到道具銀紙後,其認知以為它們是合法。

案件編號:ESCC 22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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