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律系畢業生尿含大麻遭官狂轟

法律系畢業生醉酒後推跌女友並扯其頭髮,又扔爛她手機。他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刑事損壞兩罪,獲准保釋至昨日,以等候感化和社會服務令。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時,裁判官怒指被告的尿液被驗出含有大麻,一度喝令,被告進入犯人欄,辯方解釋被告與朋友聚會時,有朋友吸大麻,被告只是吸入了朋友的二手大麻。裁判官不信納該解釋,更訓斥被告父母發生事後仍任由他外出,但最終仍給被告一次機會,判他感化令十二個月。

法庭昨甫開始處理案件,裁判官命令被告潘焯麟(廿三歲):「入去(犯人欄)!」被告隨即步入犯人欄之內。

女事主為被告寫求情信

辯方求情時聲稱被告並非吸毒者,指被告只是和朋友聚會時吸入二手大麻,而感化官亦接納其解釋,希望法庭給予機會。此外,女事主亦有寫信為被告求情,稱讚被告關心同伴,又指被告已真誠道歉,事後接受專家輔導學習控制情緒,亦有做健身運動發洩過剩精力。

「是非顛倒 枉費讀咁多書」

裁判官自言閱畢報告後感到「嬲、傷心、失望」,斥被告「發生咁大件事,未上庭仲同損友一齊」,明顯仍未「知驚」。官又表示物以類聚斥:「黑白不分,是非顛倒,枉費讀咁多書,讀間咁好既大學。」裁判官指被告受如此多教育,社會對他期望甚高,以他的年紀亦不應諉過壞朋友。

裁判官終給被告一次機會,叮囑他要和損友斷絕來往,又指若感化時再被驗出尿液內有毒品,將會判他進入戒毒所,並向被告父母表示:「同我睇實佢!」被告母親亦哭着感謝法庭,表示會盡力令法庭不會後悔。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五日凌晨,被告與女事主在九龍城發生爭執,事主提出分手,被告遂襲擊她,將其手機扔地上,令手機屏幕破裂終被捕。

案件編號:KCCC 14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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