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倉務員疑不甘年輕十九年的妻子紅杏出牆並申請離婚,涉嫌於前年八月在住所徒手捏死妻子,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控謀殺的六十一歲被告昨日作供自辯,聲稱犯案前個多月已因婚變之事無法入眠,妻子更奚落他「又肥又醜」,房事又未能滿足她。最後妻子更稱會把住所賣掉,着他與女兒申請公屋。他聞言後「成個人癲咗」將妻子捏斃。
如之前控方播放的警誡供詞所述,本案何姓被告指太太在案發前數月,在內地認識一名來自鄭州的已婚男子後,認為可與對方發展,令他心情極差,「成個腦海都係佢(太太)同第二個男人喺床」,甚至想等太太回香港後自殺。他稱在未證實太太有婚外情前,因感太太對房事冷淡,曾用WhatsApp為自己「年紀大、時間短、唔夠硬」向太太道歉。
被告稱,太太在前年八月六日回港,返家後被告問對方離婚之事。太太稱已找律師辦手續,不管他同意不同意都會離婚。太太更批評他「又肥又醜,着衫又普通」,性和金錢方面都不能滿足到她。相反該鄭州男子就「有樓畀我住,有車畀我揸,又教我做生意」,兩個男人相比,「盲嘅都識揀」。太太又表明住所不會轉回被告或女兒的名字,日後如做生意要錢還會將之賣掉,叫被告父女申請公屋。
被告表示他聽到這句後「成個人癲咗」,兩巴掌把太太摑至跌落床,並大罵她勾佬。他指因太太想叫喊,他便一手按住她口,另一手捏住她頸。不知過了多久後他鬆手,發現太太沒甚麼反應,他擔心她會再叫,便出廳拿膠紙黏住她的口。另外,他怕太太感到冷,還為她蓋被,他稱當時並不知她是否已死。被告今日將繼續自辯。
案件編號:HCCC 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