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律政司放生壹傳媒黎智英惹各界炮轟,事實上律政司在處理涉黎智英的多宗案件,手法亦為人詬病。一四年,黎智英因參與及策動違法佔領行動,成為四十八名曾被警方「預約拘捕」的懷疑佔中搞手的一分子,但佔領行動由一四年九月爆發至今,已超過三年,黎智英仍逍遙法外,未因該案被律政司檢控。學者批評先後三宗涉黎智英的事件至今都未被檢控,惹外界質疑律政司投鼠忌器,有心放生黎智英之嫌。
「已經唔止一單兩單,係三單,令人非常之奇怪,畀人覺得掌握住傳媒嘅呢啲權貴,好似連律政司都投鼠忌器,完全唔敢去檢控佢,助長佢氣燄,繼續一次一次涉嫌違法。」對於黎智英先後涉政治捐款、佔領行動,以及刑恐本報記者的案件,至今都未被檢控,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佔領行動中有多人被檢控,惟被視為「幕後黑手」及「金主」的黎智英卻無被檢控;而恐嚇本報記者事件,更是證據確鑿,但「錄晒音到依家都冇檢控」。
陳又謂,律政司作出檢控應不困難,問題是律政司能否做到一視同仁,強調所有市民犯法都應該要去檢控,而不是看見對方是傳媒老闆而不作檢控,難以彰顯法治公平,陳認為律政司應加緊跟進和交代。
本港在一四年爆發佔領行動,為期七十九日的違法佔領行動主要搞手大部分至今未被檢控,當中包括被指為佔領行動「幕後黑手」及「金主」的黎智英。一四年十二月,警方就該違法佔領清場時,已將黎智英與多名佔中搞手即場拘捕。之後警方再以「預約拘捕」方式,以參與、煽動及組織非法集會等罪名,分批再次拘捕四十八名懷疑佔中搞手,當中同樣包括黎智英。當時一眾被捕搞手更紛紛拒絕簽保,令警方被迫將他們暫時無條件釋放。
其後,警方強調在清場三個多月後已完成有關調查,並向律政司提交報告以等待進一步指示,但正式檢控工作遲遲未展開,令外間質疑律政司刻意放生。及至去年三月、即佔領行動事發足足兩年半後,律政司才落案起訴其中九名懷疑搞手,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多名立法會議員等八男一女,分別被控以普通法下的「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但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兼「金主」的黎智英,以及其餘三十九名佔中搞手,至今仍未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