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向泛民秘密捐款醜聞事件簿

2014年

7月21日:東方報業集團(東方)取得一批密件,顯示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此前的26個月內,涉先後向多個泛民政團及核心成員秘密捐款超過4000萬元,包括陳日君、陳方安生及李柱銘,以及多名時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部分捐款是透過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捐出。

7月22日:涉嫌收過黎智英錢的五名時任泛民議員李卓人、梁國雄、梁家傑、毛孟靜及涂謹申,再被揭發從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利益。部分議員及其所屬政黨,更曾於立法會會議上公開為壹傳媒講好話,可能構成受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7月26日:東方揭發陳方安生涉嫌在收受黎智英共350萬元捐款後,即去信滙豐等多間銀行及聯同李柱銘訪英,為壹傳媒「乞廣告」。

7月31日:李卓人聲稱僅代工黨收受黎智英共150萬元捐款,但自爆曾將其中50萬元「袋住先」長達9個月,事件曝光後才急轉回工黨戶口。

8月1日 :梁國雄承認曾於2013年10月代社民連收受黎智英50萬元捐款,但機密檔案顯示的另外50萬元則聲稱無收過。

8月28日:廉署派員早上突擊搜查黎智英、Mark Simon及李卓人的寓所,以及李卓人的立法會辦公室,帶走一批電腦及文件,又去信工黨秘書長郭永健索取資料。廉署事後發稿指,懷疑有人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李卓人同日下午與郭永健等工黨高層遊船河,被指有「夾口供」之嫌。

9月17日:黎智英在律師陪同下,下午坐車到了廉署北角總部,逗留逾2小時後離開。

9月19日:Mark Simon在律師陪同下到廉署總部,逗留約2小時後離開。消息指李卓人及郭永健亦已先後到過廉署。

2015年

2月6日:廉署展開第二波執法行動,曾任工黨副主席的議員何秀蘭現身北角廉署總部受查,其後一段時間,多名工黨高層先後到廉署受查。

2016年

6月23日﹕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6月24日﹕梁國雄一項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於東區法院提訊,梁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審。

2017年

5月23日﹕梁國雄在區域法院就控罪答辯,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7月31日:法官裁定梁國雄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2018年

2月1日﹕廉政公署決定不起訴黎智英、Mark Simon、李卓人、梁家傑、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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