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佔領校園的大學生被停學處分,社會上照例有一批自命開明進步的人士為學生抱屈,其中一個有趣的觀點,是學生們「講句粗口」而已,用得着停課那麼嚴重嗎?
單憑這一句,還以為是麻甩仔看球賽,支持隊伍的球員空門射失,衝口而出「×,咁都唔×入」那麼輕鬆平常。片段所見,涉事學生兇神惡煞,惡過黑社會收數佬,值得留意的是,連不諳粵語的外籍教師也直言感到Threaten(受威脅),正好說明學生們的肢體表達極具侵略性,絕對唔止爆粗咁簡單。老實說,當日校方完全可以報警求助,現在只是走校內程序,明顯手下留情,談不上「迫害」。至於懲罰是否過當,大家不妨想一想,如果這一幕發生在中學校園,相信涉事者被趕出校也沒有人會反對。既然中學生也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大學生心智更加成熟,對他們的要求豈不應該更嚴格?
不要再扮嘢了,支持搞事學生的人,壓根就認為他們「抗爭有理」,而非甚麼「罰不當罪」,除非校方為學生頒發錦旗,表揚他們的「抗爭精神」,否則即使記過打手板「印黑豬仔」,他們也會繼續纏夾不清。
不管訴求多麼合理,爭取的時候也必須有理有節,這一點,法官就「雙學三子」衝擊政總一案的判詞已說得非常明白,黃絲們務必溫故知新。更何況,浸大要求畢業生普通話合格並非今天的事,正如港專校長所說,這班學生不認同的話,當初大可另覓學校,現在才來嚷嚷,根本就是輸打贏要。
令人不解的是,學生「理曲氣壯」的同時,校方卻是「理直氣屈」,校長回應時語帶哭腔,好像對不起涉事學生似的。校方真要道歉也應向納稅人道歉,公帑培養出如此水平的學生,你說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