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靠害,危險斜坡租給社區團體搞綠化活動為篤數!該署推出八百多幅政府空置用地,供團體申請短期用途,但本報發現當中很多用地其實無法使用,例如斜坡不穩定,甚至有山泥傾瀉危險;有些用地有廢置構築物且結構安全成疑,甚至懷疑有石棉。立法會議員批評地署官僚,明知用地有危險也推出來「篤數」去顯示效果理想,不負責任,要市民立於危牆之下。
聲稱為了善用土地資源,地署去年十一月底公布八百六十九幅可供非政府組織,包括社區團體,申請短期用途的空置政府用地,清單上載到「地理資訊地圖」網頁。本報檢視過該批用地清單,除了常見的面積細小、三尖八角、位處偏遠、交通不便等問題外,原來還危機四伏、陷阱處處,團體以為可以平租政府地,隨時中伏而得不償失,更甚是搞活動時引發危機。
統計之下,不能確定斜坡穩定性的用地共有十六幅,其中一幅甚至寫明「對使用者有潛在危險」;另一幅有山泥傾瀉危險;又有一幅地是土木工程拓展署指不適宜使用,除非接鄰斜坡做了鞏固工程;另六幅地有廢置構築物,不能確定其結構安全,有一幅地的構築物懷疑含有石棉;有兩幅地會水浸,另有位處馬路旁的斜坡,或者進入土地的山路經已布滿雜草及樹藤,幾乎要「開山劈石」才能進入用地,但地署還說適合用作短期綠化用途,充滿黑色幽默,若團體租來種植,植物隨時化為烏有,認真靠害。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形容:「真係好悲哀,這是政府官員一貫交數方法,不要以為有八百多幅空置用地可供申請好多,但原來好多都是不太理想,就算有危險斜坡、地方吊腳,都推出來,明顯係為篤數!團體租用了蒙受風險,立於危牆之下。」他批評地署以虛妄數字來愚弄市民,不負責任,令市民失望。
租約或列推卸責任條件
律師黃國桐也稱:「地署招租時講明塊地有危險,當然有其目的,這是有警告意思,相信寫租約時,條件更辣,出事時不可以歸咎該署,想推卸責任,團體一定無得索償。」他認為,如果用地明顯有風險,便不適合以短期租約的形式推出,並且提醒有意租用的團體此舉有風險。
地政總署回應說,非政府機構如申請空置政府用地,作臨時綠化或其他社區用途並符合基本要求,分區地政處會向有關政策局尋求支持,並就擬議計劃諮詢有關政府部門,擬定短期租約基本條件,包括相關部門提出的要求和意見。如團體需要,可向相關政策局尋求協助,地政總署樂意向團體提供意見。
記者甘銘添、朱先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