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翻車奪命城巴司機認駕駛時不專注

【本報訊】去年一月藍田發生城巴翻車意外,導致一死廿人受傷,當中有女乘客被發現身首異處慘死,頃刻間與鄰座的丈夫陰陽相隔。肇事城巴司機事後被捕,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兩罪,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時承認案發時駕車不專注,現已深感後悔,並對釀成事故感到遺憾。法官將案押後本周四判刑,期間被告續收押看管。

認罪候懲 求情指有高血壓

辯方求情指,六十二歲被告文振鵬加入城巴廿多年,月薪一萬一千元,案發後失業,現靠三千多元綜援維生。辯方又指被告健康欠佳,有高血壓等問題。

案情指,去年一月十四日事發當晚近九時,被告駕駛681號雙層城巴,由馬鞍山駛往中環。當巴士駛至鯉魚門道,即港鐵藍田站對開時突然失控,巴士右邊剷上路中的分隔石壆再彈起,車身向左翻側,巴士最終在撞車位置的三十米外停下。當時巴士內有多名乘客,其中坐於上層的一對夫婦,四十二歲妻子鍾綺華因意外導致頭顱與身體分離,當場證實死亡;其餘廿名受傷乘客之中,有五人傷勢較嚴重,他們分別頭部、四肢等受傷,當中一人須留院超過三個月,另一名卅一歲孕婦在案發後六天剖腹誕下女嬰。

被告在被捕後,於警誡下表示,事發時他以時速四十公里駕駛巴士,駛近港鐵藍田站時突然「暈一暈」,有一秒失去意識,之後便發生意外。

案件編號:DCCC 67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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