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聰:倘合法理 支持訂辱警罪

【本報訊】警員執法遇到的挑戰增加,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前線警員於佔領行動期間,與示威者埋身肉搏並遭辱罵,及前警司朱經緯遭判入獄嚴重打擊警隊士氣,有議員要求訂立辱警罪,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若建議合法合理,又能減低前線人員於執法時擔憂,也會支持,他同時透露,警隊計劃增購一千六百六十部隨身攝至三千部,望未來每名警員一人一部,並配合第四代通訊系統使用,至於水炮車年中可抵港,警方會制訂嚴謹使用指引,在必須使用的情況才用。

難評論對社會影響

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指佔領期間,前線警員被迫與示威者肉搏,盧偉聰稱明白警務人員夾在中間,工作受阻、遭到侮辱,未來會改良戰術訓練及處理暴力行為提高警員保護,同時加強裝備。

對於訂立辱警罪或侮辱公職人員罪,盧偉聰明言,若建議可減少同事執法時的擔心,並在法理上保護同事會作支持,但現階段難以評論訂立相關法例會對社會帶來甚麼影響。至於朱經緯案及警方會否道歉,盧指案件正在上訴,會尊重及靜候法庭裁決。

警隊自二○一四年推出警員處理遭市民辱罵的行為指引,警員須就個案作出匯報,去年共接獲廿五宗,較前年的十宗大幅上升一點五倍,而佔領行動的二○一四年,更接獲卅五宗。

另外,去年共有廿九名警務人員被捕,較前年的四十多人下跌約三成其中十五人涉刑事案件,另有十一名警務人員被其他部門拘捕。警隊已成立誠信管理統籌委員會,加強警務人員的操守,強調警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員均盡忠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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