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位於淺水灣道寓所「車房變住宅」,被傳媒揭發長達八年仍未還原,究竟有關做法有否違法、違規或違反地契,負責執行相關法的屋宇署與地政總署竟有不同說法。其中屋宇署白紙黑字說明有關改建,與經批准的圖則及用途不符,但又僅發信勸喻了事,沒有強制其清拆、釘契或檢控任何人,難免令人質疑「官字兩個口」,甚至涉及縱容包庇,雙重標準。
屋宇署早前回覆本報查詢指,根據該署的經批准圖則紀錄,毛孟靜的「車房住宅」的用途,是用作開敞式車房。該署視察後發現,上址的開敞式車房有部分加建了封牆、窗戶及門戶,但由於這些加建工程是在建築物內進行,不涉樓宇結構,屬豁免審批的工程。
對於改變用途問題,屋宇署指並未對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構成明顯危險,不屬執法政策下須予以取締類別,該署不擬採取進一步行動,僅發信予有關業主,勸喻其盡早恢復有關處所的原有用途。
地政總署於昨回覆指,該處曾巡查該地下車房被圍封成室內空間一事,由於相關批地條款並無限制總樓面面積或車位數目,並無證據顯示該車房現況違反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