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六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當時為本土民主前線成員的梁天琦等六人被控暴動等罪的案件,昨於高院繼續進行相關法庭程序。除前日已承認一項暴動罪的被告黃家駒外,其餘五名被告均有出庭應訊,其中承認一項襲警罪並被撤銷保釋的梁天琦,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一晚後,昨由囚車押到高院應訊,他身穿西裝及白恤衫到庭,看來精神不錯。案件今天會繼續相關法庭程序。
現年廿四歲的梁天琦與同案另五名被告,分別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八項控罪。其中涉及四罪的梁天琦,前日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煽惑暴動及暴動等另外三罪;另一被告黃家駒(廿五歲)前日亦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一項襲警罪並獲控方批准於法庭存檔,兩人均被撤銷保釋。至於餘下四名被告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廿至廿九歲)則否認其面對的所有控罪並獲准保釋。
控罪指,六名被告分別於二○一六年二月八日至九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控罪亦指梁天琦於當時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及非法煽惑旺角砵蘭街的在場人士參與暴動,黃家駒亦被指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