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在內地發展迅速,幾乎內地每個省、市的街頭巷尾都有共享單車,但不少企業及公司因經不起龐大的投資和營運成本而結業。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共享單車公司收集大量按金,政府應規管有關行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內地共享單車用家每小時只要花「一個幾毫」就能四處踏單車,但在使用前得交付單車按金,有關企業或公司就會積累一筆巨額的按金,當中有內地倒閉的共享單車公司,其倒閉前共有逾四點四億元人民幣的按金未有退還,而該筆巨款更是一直去向不明。
麥美娟批評,本港在共享經濟方面極為落後,亦無法例規管,導致原本是可以在社會上共享物資變成壞事,「共享單車喺地區層面要管理,做到唔影響居民。而過時嘅法例要修改,促進共享經濟,呢個係社會趨勢,都必須去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