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交通定額罰款增25%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五項交通違例定額罰款調高兩成五,罰款會由現時的三百二十元及四百五十元,分別增至四百元及五百六十元,今年六月一日生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香港違泊情況猖獗,提高定額罰款是為了提高阻嚇作用。他又批評部分駕駛者把定額罰款當作泊車費,令社會承受代價,當局不應縱容有關行為。

陳帆表示,有關違泊的投訴去年共收到二千零四十宗,較前一年增加六個百分點;而去年一月至十一月,共發出一百六十八萬張有關交通擠塞罪行的定額罰款通知書,較前一年同期一百四十七萬張增加一成四。政府會密切留意提高罰款後司機行為及違例情況有否改變,並適度密切作出調整。

政黨批評無助解決塞車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表示,其所屬的自由黨反對政府建議,認為警方「濫抄(牌)」情況嚴重,政府在未有增加泊車位的情況下提高罰款,只會影響司機生計,建議政府以拖車等方式打擊嚴重阻街的違泊行為。

勞工界議員陸頌雄指其所屬的工聯會亦反對建議,批評提高罰款解決不到交通擠塞問題,只會影響職業司機生計,批評建議是本末倒置。議員陳志全則認為增加罰款只對窮人有阻嚇作用,對有錢人而言罰款只是九牛一毛,建議加入計分制或其他罰則以阻嚇違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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