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利申不當 帳委會轟不可接受

【本報訊】全港十八區區議會申報程序各有不同,過往屢次爆出利益衝突疑雲,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關注問題。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發表第二份報告書,對於區議員、區議會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成員,在申報利益有不當情況及不足之處深表不滿,並認為不可接受。帳委會委員提醒,各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亦屬公職人員,若未有作出申報,或涉公職人員失當罪。

帳委會報告指,每個區議會訂立常規及工作程序時,可以有若干靈活度,以配合個別區議會的特色及情況,但由於社區參與計劃涉及公帑,區議會在考慮及通過有關計劃時,必須確保能符合透明度及問責程度的原則。報告又指,二○一五/一六年度至二○一九/二○年度,政府每年提供予區議會在各區實行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總額為三億六千多萬元,而自本年度起,每年撥款額會增加一億元。

冀當局推指引免誤墮法網

帳委會促民政事務總署落實多項措施,以加強管理涉及利益衝突事宜,包括提醒區議員適當地申報利益;提醒各主席須就區議員/委員會成員/工作小組成員,於會議上所申報的利益作出裁決;以及把有關裁決及作出裁決的理由載於會議紀錄內。

帳委會委員林卓廷表示,部分區議會工作小組成員並非區議員,但仍屬公職人員,若未有申報利益,而涉事活動與其相關組織有關聯,或涉公職人員失當罪,冀當局可盡快推出指引,令區議員工作小組成員避免誤墮法網。委員會委員邵家輝又指,問題在於規矩不清楚,但強調區議會的通報機制愈來愈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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