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領霸路損民生 法官嘆基層受害最深

【本報訊】在二○一四年發生的佔領事件,歷時超過兩個月始結束,期間港九幹道被示威者長期霸佔,對民生影響難以估計。事隔三年,審理今次藐視法庭案的法官陳慶偉,亦忍不住在判決書中抒發感受,慨嘆在政治爭拗中,受害最深的都是基層市民。他批評黃之鋒在阻礙清場事件中擔當領導角色,更在現場引發不同陣營人士以粗口對罵;以其參與程度判斷,法官認為必須判他即時監禁。

斥黃之鋒引發粗口對罵

針對黃之鋒的判罰,法官表示,從錄影片段可看到,黃之鋒一直向申請禁制令的原告(即兩個的士團體的成員)之律師質疑禁制令的效力,又不斷詢問哪些人獲得授權清理障礙物、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及權力等。此外,黃亦對執達主任提出質疑,結果導致示威者與原告代理人(其中一些是的士司機)以粗口對罵。

法官將案情覆述至此時,指出香港人人都有權抗議,但就不可妨礙他人。他指其實至事發當日,示威者繼續佔據街道的行為,除影響到一般市民日常生活外,很明顯已不能改變甚麼;這些生計受影響的人,就包括有年老雙親要供養、要賺錢供樓、供孩子讀書之的士司機和小巴司機。在此情況下,法庭必須插手干預,同時保衞示威者的權益和普通市民的生活。法官慨嘆在政治動盪中,最不幸、受苦最多的永遠都是最窮的工人階層。

即時監禁 唯一合適判罰

法官指黃之鋒雖只在現場逗留個半小時,但他是扮演領導角色,其阻礙清場的參與程度甚深。在此情況下,唯一合適判罰是即時監禁,最後法官判黃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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