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程證每日一百五十個配額原來「有得傾」!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昨指出,《基本法》從來沒有明文規定一百五十個單程證配額,質問港府為何不與內地就有關配額作檢討。港府也承認,可就配額數目與中央政府協商,惟現時中港跨境婚姻佔本港整體婚姻三成,屬較大比率,作為人道安排,認為需維持有關配額數目。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在政務司轄下成立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處,協助統籌政府內部的政策制訂,尤其有關扶貧和人口的政策、策略和行動計劃等,預計每年的人力成本約九百五十萬元。譚文豪指出,研究本港人力資源規劃必涉及單程證政策,惟政府提供的文件卻對有關政策隻字不提,不明白當局為何不作出檢討。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政策及項目統籌處處長關婉儀指,根據《基本法》第廿二條,單程證的審批權屬內地,惟承認《基本法》未有訂明配額數量,港府可與內地部門就配額數量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