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涉三億元詐騙及涉嫌開空頭支票,於一三年底曾在澳門被捕的女商人陳美歡,於一四年五月入稟香港高院,申請將她與澳門風雲人物「街市偉」吳偉(又名吳文新)共同持有的銀信控股有限公司清盤。高院於去年十月接納吳及相關人士申請,下令陳要支付一百六十萬元訟費保證金才可繼續訴訟。高院昨下令陳就該次申請要支付二十七萬元訟費給吳一方。
吳一方早前透過律師指,陳居於澳門,且從沒向吳披露過她在香港及澳門的資產,故要求陳把二百五十萬元訟費保證金存入法院。高院接納吳一方的申請,但把訟費保證金下調至一百六十萬元,並同時頒下臨時訟費令,下令陳須就反對該申請失敗支付訟費給吳一方。吳一方其後向陳索取約五十萬元訟費,法官考慮雙方早前提交的書面陳詞,經評定訟費後,最後下令陳要支付二十七萬元訟費給吳一方。
案件編號:HCCW 1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