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文化局前副局長陳澤成在文化局的中央圖書館日常維修服務的第二次詢價招標中,向其胞弟透露投標價過高等機密資料,令其胞弟公司中標,陳涉嫌濫權洩密,惟早前在初級法院被判無罪。不過,中級法院昨裁定,原審法院在審查證據時出現明顯錯誤,案件發回初級法院重審。
陳澤成被控在二○○八年擔任文化局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及違反保密義務,在文化局的中央圖書館日常維修服務的第二次詢價招標中,向胞弟透露他任職的工程公司在首次投標時提出的標價過高等,結果他胞弟任職的公司,在第二次招標時下調標價後中標,這家公司之後更五次取得同一服務。
中級法院認為,陳澤成是否提出迴避;他向胞弟透露上次標價過高,且將當時試行階段的費用告知胞弟等屬事實的事宜,原審法院在審查證據時明顯出現錯誤。中級法院認為檢察院上訴成立,把案件發回原審法院,並由新的合議庭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