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一宗都嫌多 救救孩子勿再拖

「如果你懷疑有兒童受到虐待,就應該立即舉報。咁做唔係干預人哋嘅家事,而係挽救嗰啲被虐待嘅細路仔。」呢段一九八九年嘅政府宣傳片,大家對背景嗰位抱住洋娃娃、一臉無助嘅小女孩可能有啲印象。可惜吖,眨吓眼三十年就快過去,今時今日虐兒慘劇仲係無日無之,你話幾咁悲哀。

睇吓數字就知幾得人驚。去年首十個月警方共處理七百幾宗虐兒案件,平均每月有七十幾宗,其中近一半涉及侵害兒童行為。大家不禁要問,如果專業人士能夠及早介入,慘劇係咪有機會避免?最近就有人重提「強制舉報」嘅建議,規定學校等相關人士如懷疑有兒童被虐待,必須通報政府部門,否則要負上法律責任。

對於有關建議,學校同社工界反應尚算正面,勞福局亦聲稱「持開放態度」,照計應該事在必行。但原來唔講唔知,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早喺一三年已經建議香港設立類似呈報機制,奈何港府諸多藉口,推三阻四,否則嘅話,五歲女童臨臨或者唔使枉死。唔好畀人批中,依家風頭火勢,群情洶湧,港產官僚梗係乜都話有得傾,等件事丟淡啲,又係當冇事發生過嘅咋。

可能有人會擔心,強制舉報懷疑個案會唔會造成「濫報」?之前有大學研究發現,只有百分之一虐兒個案獲呈報並接受專業援助,所謂「濫報」不知從何說起。再講吖,啲學校為保校譽,臭屎密冚就聽得多,甚至有學校試過學生跳樓都唔報警,與其驚校方「濫報」,不如驚佢哋「瞞報」,而強制舉報制度正正係一個平衡。

當然喇,學校同社工及早發現並上報係一個問題,當局有冇足夠資源跟進又係另一個問題。港府口口聲聲話會加強對學校社工支援,又話會積極探討如何提升校長及教師對懷疑虐兒個案嘅警覺性,大家最好都係聽住先。第樣唔使講,淨係暫託幼兒服務,當局口爽荷包立,早就備受詬病,唔少在職家長為照顧仔女放棄工作,有人甚至同另一半分居,以加快輪候社區幼兒照顧服務,更多雙職家長焗住獨留兒童在家,不知幾多意外由此而生,你話官僚係咪靠害吖。

最離譜嘅係,政府宣傳片叫人「立即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現實卻係市民報警求助,警方唔係上門勸幾句收隊,就係將個波掟去社署,社署再將個波掟畀學校,拖個一年半載冇人過問可謂閒過立秋,咁搞法,有乜法子唔出事。

人生冇幾多個三十年,當年抱住洋娃娃嘅小女孩今日已為人母。救救孩子全社會有責,千祈唔好讓悲劇一代一代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