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毛婦有特權乎?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僭建風波仍在發酵,反對派擺明不拉她落台誓不休,但正如「鄺神」在立法會七情上面所說,己身不正,何以律人,這句說話除了適用於新司長,同樣適用於他的「戰友」。

單是民主黨,曾涉及僭建的已有何俊仁、涂謹申等大佬輩,如果說他們已把僭建改正,這些已是過去式,則現在進行式的便是同一陣線的毛孟靜了。毛婦位於淺水灣道的寓所被指將開放式車房密封並加建門窗,疑變成住宅的一部分,擺明僭建,而且可能非法改變土地用途。最離譜的是,這件事早在八年前已被踢爆,八年來她都不肯改正,誰己身不正,誰知法犯法,不言自明。

毛婦為了私利,不肯改正可以理解,但最令人難以明白的是,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為何長期配合,八年來都不執法呢?即使事件近日再被提起,屋宇署亦僅是發信要求還原而已,跟對待鄭若驊僭建既入屋調查又高調公布不可同日而語。至於地政總署更是默不作聲,恍如啞了一般。

事實證明,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反對派永遠是獲優待一方,說當中沒包庇也不會有人相信。這除了是港府懼怕反對派背後的外部勢力,更是政府內部充斥無間道。朝中有人好辦事,反對派的內鬼遍布執法以至司法部門,有了免死金牌,自是可以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