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上有段故事,說是有個犯婦人被拿住,憤怒的群眾欲用石頭砸死她。耶穌說:「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眾人聽後無不羞愧難當,一個一個都走了,因此那婦人能夠檢回一條性命,換作是今日香港,她的命運就慘了,因為石頭還是會雨點般落到她身上。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反對派政客對其他正經事不感興趣,焦點全放在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僭建問題上,但見議事堂上炮聲隆隆,政客們個個化身「正義超人」,青筋暴現,怒斥鄭若驊知法犯法,沒有資格出任司長,又炮轟港府官官相護。其中有一位政客七情上面,更引用古言:其身不正,何以正人!瞧那架式,彷彿反對派政客個個都是沒有罪的,個個身家比白紙還白,所以勇敢地「拿起石頭」向「犯婦人」打過去。
其實,來說是非者,正是是非人,反對派的僭建名單也是「水蛇春一般長」: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現任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的大埔康樂園豪宅單位僭建玻璃屋;現任街工議員梁耀忠天台單位搭建巨型簷篷;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的辦事處僭建裝飾及招牌;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露台僭建;前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指霸佔二千呎官地做私家花園;將黑金「袋住先」的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屬下職工盟總辦事處天台加建鐵皮屋……類似醜聞多不勝數。可以說,這些政客幾乎個個是有罪之身,他們對自己及自己友僭建視為理所當然,對官員僭建則喊打喊殺,活脫脫「只准政客放火,不許別人點燈」。
當中最惡劣的,莫過於前公民黨成員、現為本土派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其位於淺水灣的寓所被揭將地下開放式車房加建圍牆、大門和窗戶,變成一間獨立屋,屋宇署一○年接報視察,確認車房用途不符核准圖則,但八年過去了,僭建依然如故,何止知法犯法那麼簡單。同樣是僭建,鄭若驊知錯能改,已安排工人善後,且連續兩次道歉,反觀毛孟靜死不悔改,更一味狡辯,哪一個「犯婦人」才是真正罪不可赦,不言而喻。
更有甚者,反對派不僅紛紛捲入僭建,更鼓吹「違法達義」、「不守法絕對不等於不尊重法治」的歪理,非法佔中將香港搞得雞犬不寧,更衍生港獨歪風,三年多過去,一眾政客至今逍遙法外,譬如佔中主要搞手之一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繼續鼓吹歪理邪說,而被指佔中最大金主及黑手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繼續反中亂港,至於廁身議事堂、以法治捍衞者自居的,不少都是佔中嫌犯,這是一幅多麼諷刺、多麼醜陋的圖畫!
香港禮崩樂壞,法治崩潰,是港府及反對派的共業,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就是自欺欺人。可以見到,這些年來不少公職人員因違法而丟官或有牢獄之災,反對派卻從沒有人因涉行為不端而受到懲罰,可見他們的確有「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