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反對派政客雙重標準

「君子律己以嚴,待人以寬;小人律己以寬,待人以嚴。」這是古代的說法,而在當今社會,君子早已絕迹,小人則無處不在,尤其是香港政客,嚴人寬己的例子比比皆是。剛上場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捲入僭建風波,反對派大義凜然,窮追不捨,實際上,多名反對派政客過去也曾涉及僭建醜聞,卻從來沒有人被追究,有的至今還在死撐,拒絕還原僭建物。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就是典型例子,其位於淺水灣道的豪宅單位,開放式車房被改建成住宅,拖足八年依然原封不動。她辯稱丈夫買入該處時已被改建,又指僭建不是「殺人放火」,鄭若驊寓所僭建本來也非大問題,只是對方涉嫌隱瞞才受到公眾質疑云云。這就奇了,自己僭建不是大問題,別人僭建就應受到公眾質疑,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甚麼?

當你用一隻手指指着別人的時候,另外三隻手指正指着自己。反對派政客總是站在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指點點,動不動就要求官員問責下台,其實他們自己也乾淨不到哪裏去,甚至猶有過之。如果說僭建不是大問題,那麼,反對派政客收受漢奸黎政治黑金而沒有申報,這又該如何解釋?難道這也不是大問題?

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這麼多年來已有不少公職人員因為行差踏錯而丟官去職,有的更換來牢獄之災,唯獨反對派似乎擁有免死金牌,從來沒有一人因為行為不當而被問責,更遑論受到法律制裁。事實一再證明,反對派確實有法律保護傘,難怪他們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