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多次要求港府協助
奧隆加坡地區法院法官維萊發出一份長達二十六頁的命令,否決案中被告人梁樹福、盧榮輝、陳國棟及郭錦華的保釋申請。維萊表示,雖然審訊仍處於初期階段,日後審判過程就案中事實的認知亦可能有變,但現時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控方的檢控薄弱得足以讓被告保釋。
菲律賓警方、海岸警衞隊、移民局、海關和緝毒署等多個部門於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舉行聯合行動,在蘇碧灣一艘船上發現可供製造安非他命毒品的設備,執法人員同時在梁樹福的袋子裏發現小量安非他命,因此以涉嫌製毒及藏毒罪名拘控他們。四人堅稱無辜,他們的家人亦多次去信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要求協助,惟至今一直被扣押。